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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1日,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,2024年度湖北省困难职工申报工作已经启动,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可以向工会组织申报。
困难职工建档申报对象包括:本人户籍在湖北省内,在省内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社会组织就业的职工;本人户籍虽不在湖北省内,但在省内单位就业的职工。
困难职工建档申报条件为:深度困难职工: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、因残、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,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,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。相对困难职工: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、因残、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,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,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。意外致困职工: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、意外伤害、患重大疾病,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、保险支付、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,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家庭。
对于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,将给予生活救助、医疗救助、助学救助等帮扶救助。
其中,生活救助标准为深度、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职工,每户每年分别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个月、10个月之和。
医疗救助标准根据困难职工医疗医药费支出和帮扶资金筹集情况,按照不超过医疗医药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确定,一般每户每年不超过2万元。
助学救助标准为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助学,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;对高中、中职的学生助学,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个月之和。
对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,重点实施一项救助,也可实施多项救助。
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(限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患重大疾病、遭受重大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,造成家庭临时生活困难而又不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职工,实施临时救助,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。
此次困难职工申报采取线下和线上的方式进行。线下方式由职工个人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提出申请,基层工会按流程办理后报上级工会审核备案。线上方式为通过“湖北工会”APP、“湖北工会”微信小程序、“湖北工会”支付宝小程序进入“困难帮扶”专区,填写相关信息,等待系统初审,合格则进入线下申报程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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